【簡介】
作者 序
昭和二十餘年以來所發生的事件在日本歷史上是對內對外的一場大動亂,同時因戰敗也使它成了日本開國以來的“革命”。這個“革命”現在仍在繼續進行中。
昭和的動亂大多數始終與中國問題有關係。筆者在
滿洲事變爆發時,身為駐華公使,戰時又一度任駐南京大使,具有在中國代表日本的地位。
滿洲事變後,大約三年時間在中央任外務次官,後來於昭和十一年(一九三六年)至昭和十三年(一九三八年)駐在世界動亂的中心地蘇聯,其後直至昭和十六年(一九四一年)六月,復以大使身份駐在西歐中心地英國,日本參加世界大戰後,戰爭期間有兩年擔任外務大臣,因此有許多方便條件來觀察世界動向。
戰敗後,筆者受到聯合國東京軍事法庭審判,凡兩年有半。在此期間,得到了許多機會聽取檢察官提出眾多材料與辯護律師的反駁資料。在這些資料中,有很多是筆者從未知曉的,又有很多是屬於因事件的發展過去未能充分了解,聽到後才初次弄清的。在整個動亂中,多少在內外負有責任地位的筆者尚且如此,何況許多無直接關係的人們,對多年來的內外各種事件的發展一定有不少不明白之處。因此,儘可能以客觀的態度整理兩年半期間所反覆接觸的資料,我相信不僅僅是筆者個人有興趣的事。總之,昭和的動亂是日本史無前例的事件。我認為凡是日本人都應仔細研究,為著重建將來的國家,對包含許多情況的資料應自己加以反省。本書所用的資料主要是:筆者因過去地位關係所知道的,以及審判中每次記錄下來的,還有筆者所記憶的,此外,也包括在四年牢獄生活中,從與過去指導日本直接有關的人們的言談中聽到的寶貴資料。
對昭和動亂的責任加以正當的批判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想這需要將來相當的時間,由博識的歷史學家去研究。筆者當然決不是試圖在本書中做歷史的評判,只不過盡負責當局之一員的義務,將本人所相信正確的加以若干觀察提供出來,作為歷史資料而已。
東京軍事審判當然是戰勝者對戰敗者的單方面的而且是敵我關係上的軍事審判,是以日本為侵略的國際性的犯罪事實為前提舉行的。多數法官的判定對這個前提予以確認,但也有少數法官,除菲律賓法官的判定外,所判定是與前者完全不同的。特別是印度法官波爾的判定,全面地反對多數法官的判定,認為日本的行動不應由軍事法庭來審判。東京審判的本身,世界上大致已有了定評。然而,歷史研究家不僅應研究多數判定,而且不要忽略少數的判定;還有對於審判資料,對檢察官以及辯護律師方面提出的資料,連同法庭受理的或未受理的資料,都必須慎重地加以研究。
昭和動亂的由來、經過,以及對日本將來的影響,我認為越是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研究,對日本民族的將來越是有益的。
重光葵
昭和二十五年(一九五○年)
三月一日寫於巢鴨監獄